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6-061
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 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及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勍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详细内容于 2026 年 8
《2026 年半年度报告》、
月 27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董事对“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进行了专项评估,认为:
公司有效落实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相关举措。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
案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公告》。
保荐人对本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财务总监顾友楼先生已于近日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
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原定任期为2025年3月3日至2028年3月2日),经
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顾友楼先生(简
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
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考虑到公司财务总监顾友楼先生已于近日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因工
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经公司总经理
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唐涵颖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
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人员简历
历。2011年至2017年间先后任职于株式会社EM Systems及KPMG Global Services
Hungary 公司;2017年8月至今,曾在公司担任总裁办主任、财务总监,现任公
司战略发展部负责人。2020年12月至今,在善丰投资(江苏)有限公司担任监事;
(苏州)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在瑞红
(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22年7月至今,在重庆理英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25年12月至今,在浙江希尔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担
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友楼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299股,同时作为公司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华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上
海宏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税务部主管,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主任科员,上海
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金融部经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富国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
医院财务部部长。2026年7月加入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涵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唐涵颖女士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