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6-44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在公司六层会议室
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通过电子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会议应当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董事长
齐占峰主持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更好地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决策部署和国
家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战略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序号 修订前《公司章程》 修订后《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 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
要求,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
规范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 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
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公司章程
本章程。 制定管理办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本章程。
第十条 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自主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享有民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全部资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任。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根据《党章》的规定,公司设
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核
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 第十一条 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
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 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 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为党
要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
入公司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
第十二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充分
第十二条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考虑公司职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
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民主管理。依
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承
担社会责任。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努力打
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
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
的活动条件。
诚信的法治企业。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以及党组织班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
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四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建筑
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
师、总法律顾问。
第五章 党的委员会 第五章 公司党委
第一百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北京城建 第一百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
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 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
“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北京城建投资 行)》等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 国共产党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纪委”)。公司党委书记由专人 委员会。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党的
担任,配备一名主抓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 纪律检查委员会。
记。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
公司党委和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 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 5 年。任期届满
职数按照上级党委批复设置,经选举产生。 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的纪律检查委
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认为有必 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要时,可以任命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 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 5 至 9 人,
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党委是公司法人治理 副书记 1 至 2 名。
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坚持实行和完善“双 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
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 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
件的公司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 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董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
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 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
入公司党委。 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
第一百零二条 公司党委设党的工作机 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
构;公司纪委设纪检监察机构;同时设立 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
工会、团委等群众性组织;在公司改革发 一致;(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
展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
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 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
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 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
第一百零三条 公司党委坚持政治领导、 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公司
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根据《党章》等党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会、董事会
内法规履行职责: 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四)加强对公司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 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
党委决策部署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五)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 履行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
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 委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和监督纪检监
人权相结合。公司党委向董事会、总经理 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加强新时代廉洁文
推荐提名人选,或者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 化建设,将廉洁文化融入企业治理,推动
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会同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六)加强
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 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
出意见建议。履行党管人才职责,实施人 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七)
才强企战略。 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 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
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 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八)讨论和决定党
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委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 第一百零二条 按照有关规定制定重大经
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 营管理事项清单。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
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 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等按照
众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公司纪 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
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
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
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
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
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党委配备专责抓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施行总法律顾问制
度,进一步发挥总法律顾问在经营管理中
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推进公司依法经营、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施行总法律顾问制
合规管理。总法律顾问是公司法治工作的
度,设立总法律顾问,进一步发挥企业总
具体牵头人,分工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
法律顾问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审核把关作
统一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
用,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
总法律顾问直接向总经理或董事长汇报工
律审核论证的重大事项,必须提前提交总
作,列席党委会、董事会,参加总经理办
法律顾问组织法律审核,总法律顾问经审
公会,就审议事项所涉法律问题独立发表
核认为存在重大风险的,应暂缓提交决策
意见。
会议。总法律顾问应列席党委会、董事会,
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就审议的生产经营
等事项所涉法律问题独立发表法律意见。
新增 第八章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健
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
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落实职
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重大决策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
利益的重大问题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
职工大会审议。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工会提供
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有关
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
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
益。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行政
法规和政策,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劳
动、人事和工资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建
立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选聘竞聘、末
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符合市场化要求的
选人用人机制。同时,建立具有市场竞争
力的关键核心人才薪酬分配制度,优化、
用好中长期激励政策。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关于修订《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