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对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
格。
董事会结合相关意见拟定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制定
程序合法、有效。本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的
情形。
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
围,其作为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