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8月21
日12时30分至13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独立董事共3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共3人(其中受托独立董事0人),会议由独立董事赵锡军
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
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的相关规定,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的对外担保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
四次专门会议决议》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苏彤 赵锡军 赵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