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配方案>的议案》实施前完成,回购价格为 3.51 元/股;公司本次回购事项在《关
于<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实施后完成,回购价格为 3.49 元/股。
股。
根据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欣科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并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本激励计划
获得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
事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 2024 年
象授予 1,137.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调整后)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上市。本次登记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变更为 51,257.5047 万股。
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且其中 555.70 万股实际可上市流通。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公司对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5.4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并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上海
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
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相关规定以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4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 人
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85>S≥75,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为 60%,公司拟对上述 5 名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
相关手续。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
注销的依据如下: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
动的处理”之第二部分“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
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
协议、公司辞退等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
要向公司支付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
除限售条件”之第二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规定:“激励对象当期
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
公司以授予价格统一回购注销。”
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在《关于<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实
施前完成,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为 3.51 元/股,回购资金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的议案》实施后完成,则回购价格为 3.49 元/股,回购资金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51,252.1047 万 股 变 更 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增减数
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量(万股)
(万股) (万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 590.9750 1.15% -556.1000 34.8750 0.07%
高管锁定股 24.8750 0.05% 10.0000 34.8750 0.07%
股权激励限售股 566.1000 1.10% -566.1000 0.000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661.1297 98.85% 550.1000 51,211.2297 99.93%
三、总股本 51,252.1047 100.00% -6.0000 51,246.1047 100.00%
注:1、本次变动前公司股权结构系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
限售期满后拟解除限售的 560.10 万股。
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满后拟解除限售的 10.00 万股,将由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自动转为高管锁定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上述数据系按照公司
股权结构表测算,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的公告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股权
分布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
创造价值。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对回购注销
股份进行会计处理,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4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
人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85>S≥75,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为 6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回购的激励对象名单及份额进行了核实,同意对上述 5 名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对上述 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6.00 万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取得了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
销事宜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
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
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回购价格、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