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联股份: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授予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7 00: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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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397       证券简称:溯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授予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授
予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实施完成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相应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数量、授予及回购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授予登记。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
案》。因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3 股),同意将首次授予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85.15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调整为 28.4037 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 12.73 元/股。
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励对象 26 人,归属价格为 12.73 元/股,股票来源为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
股股票。
股本由 155,662,898 股变更为 155,645,921 股。
及激励对象 8 人。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实施完成,本公司 2025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 元人民币现金,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3 股。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期间/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
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因此,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后)=(851,500-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作 废 的 数 量 - 第 二 类 限 制 性 股 票 已 归 属 的 数 量 ) * ( 1+3/10 )
=(851,500-74,211-299,139)*(1+0.3)=621,595 股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调整后的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回购价格
=(12.73-0.5)/(1+0.3)=9.41 元/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因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而相应调整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授予及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
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授予及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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