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
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办法》”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计划(草案)》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激励对象名单、作废部分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
见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
对 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和第三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进行作废。同时,鉴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和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应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 2 名激励对象
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和第三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12,600 股。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超达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
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事项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按照《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次可归属的 107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同时,107 名激励对象均已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
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要求等)。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
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07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可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相关
事宜,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