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装备: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7 00: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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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86          证券简称:超达装备       公告编号:2026-071
债券代码:123187          债券简称:超达转债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许纪校先生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股东
大会表决权。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
意见(公告编号:2024-043)。
  (二)2024 年 6 月 22 日至 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
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 年 7 月 2 日,公
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8)。
   (三)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
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
   (四)2024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的议案》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
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5)。
   (五)2024 年 9 月,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了 1,055,0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73,261,544
股(“公司总股本”采用公司截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的总股本数量)增加至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5)。上述授予登记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9 日。
   (六)根据《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
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
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
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原则上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预留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50 万股、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16.50 万股。鉴于公司未于审议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即
废失效。
   (七)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
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5-060)。
   (八)2025 年 8 月,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了 422,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79,948,232 股
(“公司总股本”采用公司截至 2025 年 8 月 1 日的总股本数量)增加至 80,370,232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3)。上述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11 日。
   (九)2025 年 9 月,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2,000 股,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09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
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4)。上述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
通日期为 2025 年 9 月 9 日。
   (十)2026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
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
性股票的议案》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107 名激励对象
持有的 43.6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事宜。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和 2025 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
红方案),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人民币
                                       (含
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实施完毕,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5 年度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
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鉴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以及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
实施,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
整,本次激励计划 10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443,100 股,10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三
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443,1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
  (二)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和第三期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共 12,600 股(调整后)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事项已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工作的积极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将继续认真
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 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
二期和第三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同时,鉴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和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应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
量进行调整,调整后 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和第三期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12,600 股。
  本次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
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南通超达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
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
的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和《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
以及回购的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南通超达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除解除限售期限即将届至外,本次解除限售的其余条件已成就。自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 2026 年 9 月 9 日,如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南通超达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
情形,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南通超达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相关激励对象尚需
在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后方可办理相应解除事宜;
  (四)公司本次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归属人数、归属数量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和《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
  (七)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
属相关事项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继续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
议》;
  (二)《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三)《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四)
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解除限售、调整、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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