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核查意见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回购
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
对 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二期和第三期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鉴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
应对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 15.95 元/股调整为
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二期和第三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数量由 9,000 股调整为 12,600 股。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持
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
来源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
数量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
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