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比
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依股份”或“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比依股份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21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由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366,69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7.63 元,共计
募集资金人民币 48,247.49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408.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 47,839.49 万元,由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汇入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
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37.1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6〕724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使用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1 资金金额 比例
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
电建设项目(二期)
注 1:由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公司已于本次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步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由 48,247.49 万元调整至 47,702.34 万元。
注 2:募集资金使用比例(不含已签订协议待支付工程设备尾款)为 62.70%,加上已
签订协议待支付工程设备尾款为 7,209.22 万元后,募集资金使用比例为 77.81%。
三、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项目(二期)
(以下简称“中意项目(二期)”)
实施主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比依科技有限公司,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已建成包含注塑车间、冲
压车间、丝印车间、装配车间、智慧立体仓及其他附属办公生产区域,并已相应
转固且投入生产运营。中意项目(二期)承诺使用募集资金 47,702.34 万元,截
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9,908.24 万元,已签订协议待支付工
程设备尾款为 7,209.22 万元,合计为 37,117.46 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进度为
就整体行业情况分析,当前全球贸易环境的持续承压,公司所属的小家电外
销业务受到来自地缘冲突、海外贸易壁垒、渠道内卷、价格竞争加剧等行业诸多
挑战。就公司自身情况分析,公司新拓产品环境电器、奶泡机、制冰机及新拓业
务智能眼镜等均处于前期拓展阶段,现阶段前述产品对于规模性的产线铺设需求
相对较小。
公司基于上述行业整体的客观情况和自身业务的实际拓展进度,本着募集资
金使用的谨慎性、有效管控经营成本且满足公司实际生产需求的原则,采取更加
稳健的市场策略和资金使用节奏。截至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剩余建设
内容主要为部分生产设备的购置以及部分附属土建的施工,公司将根据后续的市
场需求和客户订单适时安排相应的设备购置、产线铺设和附属建设工作。
综上,为保证募投项目后续长期运行的稳定性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科
学性,公司在综合考量下,审慎做出本次项目延期的决策。具体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
序号 项目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
项目(二期)
(二)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整体行业现状、公司自身拓展需求及募集资金
的合理利用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变更实施主体、实
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
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
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募集资金目前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严格按照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中意项目(二期)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6 年 4 月 21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告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有限公司余姚城东 19.64 使用中
专项账户 支行
宁波比依科技有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有限公司余姚城东 14,820.30 使用中
账户 支行
注: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系公司用于支付本次发行所涉
及的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
费用之待支付尾款,因发行主体系比依电器,相应合同的订立主体亦为比依电器,故
该部分待支付的募集资金存储于比依电器专户中,便于后续及时支付。
(四)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预计完成的时间
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7 年 10 月,尚未
投入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该募投项目的继续投入,并根据实际进度分阶段投入。
(六)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科
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募投项目实
施的进展情况,积极协调公司内外部资源配置,保持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防
范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推动募投项目如期完成。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进
行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整体行业
现状、公司自身拓展需求及募集资金的合理利用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
度的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整体行业现状、公司自身拓展需求
及募集资金的合理利用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
保荐人对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 青
何 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