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新材”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同时,公司存有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和获取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8 号),公司于 2023 年
人民币 12,381.4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0,538.59 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
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6,538.59 万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227 号”
《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
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发行名称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9 月 20 日
募集资金总额 102,92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90,538.59 万元
□不适用
超募资金总额
?适用,538.59 万元
累计投入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 状态时间
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
万吨)
年产 10 万吨有机酸及衍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90.86 2026 年 6 月[注 2]
生产品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0.03 不适用
产品项目
研发及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4.70 2027 年 12 月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否
注 1: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 万吨)项目中,“2-庚酮/甲基异丁基酮装置”已于 2026 年
改需要提升装置产能、增加产品品种、增加配套装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预计为
注 2:年产 10 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原分为一期及二期工程,一期工程的产线已于 2024
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一期工程的技改工作及二期工程的中试研究及装置已于 2026 年 6
月底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 3:以上项目的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 2026 年 6 月末的资金使用进度。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公司拟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
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通过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最近 12 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49,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
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具体详情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刊
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截至 2026 年 7 月末,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情况如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序号 现金管理类型
(万元) 金(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合计 594.57 43,683.69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 48,9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27.67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814.61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49,0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43,683.69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并不排
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
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收益率将产生波
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现金管理产品。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董事会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
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和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情
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
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
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田 昕 王鹏程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