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场所: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基于业务经营和套期保值的需要,
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主要为远期结售汇业务。
? 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拟用于外汇
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不超过 8,000 万美元(含本数),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
经审计净资产 50%,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
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
安全和有效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
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
目的。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
户违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业务,结算货币主要采用美元、日元,当汇
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防范外汇
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稳定境外收益,合
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
的的外汇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
率风险为目的。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
币。
三、业务期间和业务规模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
过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含本数),且不超过公司最
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50%,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经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上述年度资金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履
行日常审批程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业务,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
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及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 外汇远期结售汇的风险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
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操作可减少汇率波动对
公司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能
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外汇远期结售汇仍存在一定风险:
能低于公司对客户的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的汇率进行锁定,
造成汇兑损失。
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
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
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远期外汇交易合同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
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报董事长,由董事长判断后下达交易指令。
交易业务亏损或者潜亏金额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以上,或亏损金
额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的,财务部应立即向董事长报告,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
方案,公司董事长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做出决策。
六、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旨在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
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
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
披露。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远期外汇交易开展的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 8,000 万
美元(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