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4
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
期已审尚未失效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4,0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7,295.00 万元。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
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止,可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担保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同时,公司可以根
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剂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
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3)。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南志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志特”)
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海南银行”)签订了合同编
号为“A[海银澄科普惠高保]字[2026]年[072800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海南志特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最高债权额本金为人民币 800 万元的连带责
任保证。海南志特的少数股东海南春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按持股比例为
本次事项提供反担保,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志特模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模架”)与
海南银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A[海银澄科普惠高保]字[2026]年[0728002]号”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海南模架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最高债权额本金为人民
币 8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税金、财产
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
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
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34,651.29 万元,
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61.42%。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
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