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6-056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系根据财政
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通知》(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
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
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
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 2026 年 1 月
知》
(财会〔2026〕7 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关
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公布之日
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
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
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
号》
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