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紫金龙净 公告编号:2026-063
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50 号)同意,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A 股股票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3,338,532.45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
诚验字〔2026〕361Z0030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管理,并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
行签署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三
方监管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
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元)
紫金龙净环保新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源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
紫金龙净环保新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源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龙岩第一支行
紫金龙净环保新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源股份有限公司 司龙岩分行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丙方”)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龙岩第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以下统称“乙方”)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甲方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
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
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建立每笔募
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
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
位介绍信。
给丙方。乙方不得配合甲方办理专户的质押、转让、转托管等业务。
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
方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
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理和使用相关的必要资料。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
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
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甲方应尽快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应
当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周内与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丙方签署新的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新的协议签订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
公告。
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