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财会〔2025〕32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
(财会〔2026〕7 号)
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变
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会〔2025〕
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
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
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
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上述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财会〔2026〕
(以下简称“《20 号准则》”
),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
确,上述内容自《20 号准则》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20 号准则》
施行日新增的《20 号准则》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20 号准则》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财会〔2025〕32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
(财会〔2026〕7 号)
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执行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
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