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6-050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由李超佐董事长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 2026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有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有关要求,董事会对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三、审议通过《关于财务核销两项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核销公司子公司济宁珠江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公司”)
对振兴武馆(李友振)的应收账款 217,375.40 元。济宁公司针对该笔应收账款已
采取诉讼、强制执行、法院调解等全流程追偿措施,因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可执
行财产,导致款项无法全额收回。该笔款项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
次核销不影响本年度损益;核销完成后,济宁公司将继续保留款项追索权,若后
续收回款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同意核销公司子公司三亚珠江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娱乐”)对三
亚浪琴坞美疗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琴坞”)的长期股权投资 102,871.20
元。三亚娱乐对浪琴坞实际出资 57.80 万元,项目存续期间累计分红收益 752.71
万元,整体实现盈利。因受客观经营环境重大变化影响,浪琴坞已终止经营并依
法完成工商注销登记。该笔长期股权投资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
核销不影响本年度损益。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