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26 年 8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王仲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并通过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也不存在
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6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
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比例为11.78%。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400万元,占公
司2025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比例为0.11%。
除上述对外担保情况外,公司不存在为其他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限公司开展氢燃料电池系统的销售。鉴于公司原董事张冬梅女士与氢璞创能董
事郭恒源系母子关系,张冬梅女士已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任期届满离任公司董事。
本次交易发生于张冬梅女士离任公司董事未满十二个月期间。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焦作同声与氢璞创能发生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本次追认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交易作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事项,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王仲 裴志军 张金睿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