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6-060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以
下简称“众华”)。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众华
进行了沟通,众华对此无异议。
定。
议。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
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6)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
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
过 700 人。
(7)信永中和 2025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6 亿元(含统一经营),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7.6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0.01 亿元。2025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90 家,收费总额 4.78 亿元,涉
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
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
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本
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
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500 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
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
信永中和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
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信
永中和承担 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
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分 1 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鲁磊先生,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4 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侯黎明先生,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质,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洋先生,202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署上市公司 1 家。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
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
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5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
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
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审计费用较 2025 年度未发生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众华自 201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连续
提供审计服务 11 年,在审计期间能够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
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众华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
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
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审计需求等情况,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众华对该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
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对其执业情
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
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7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