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6-056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通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勇先生主
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所审议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
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
审众环”)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始终具备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
投资者保护能力,并持有《证券法》规定的相关业务资质。在执业过程中,其能
够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
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
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公司实际情况
及市场行情,确定中审众环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