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6 22: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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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L7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星期五)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6年8
月26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腾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刘丹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长刘
丹女士、联席总裁熊伟先生以腾讯会议的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L7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
构,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规模和审计工作业务量确定年
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L7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了《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
购买董责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L7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全
体委员均回避表决。
  由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责任保险受益人,董事会全体成员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
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L7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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