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77 公司简称:新潮能源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 元(含税)。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6,800,495,825.00 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8,004,958.25 元(含税),占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0.63%。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在利润分
配的预案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潮能源 600777 *ST新潮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廉涛 孙雷
电话 0535-4830777 0535-4830777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滨海东路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滨海东路
办公地址
电子信箱 xcny@xinchaoenergy.com leisun@xinchaoenergy.com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34,252,648,558.18 35,213,401,879.33 -2.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3,117,831,778.10 3,972,747,596.55 -21.52
利润总额 438,131,560.76 1,211,666,262.74 -63.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81,748,187.83 957,601,636.35 -70.58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6,18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
股东名称 条件的股份
质 例(%) 数量 结的股份数量
数量
境内非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
国有法 50.10 3,407,350,144 0 无 0
公司
人
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
其他 6.39 434,343,434 434,343,434 无 0
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
北京盛邦科华商贸有限公
国有法 5.51 374,579,124 0 无 0
司
人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境内非
北京汇能海投新能源开发
国有法 4.99 339,079,133 0 无 0
有限公司
人
内蒙古伯纳程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伯纳程芯茂 其他 4.98 338,951,558 0 无 0
会世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内蒙古梵海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梵海汇享长期价值 其他 4.56 310,284,140 0 无 0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自
曹姁 0.60 40,744,400 0 无 0
然人
境内自
宋娟 0.54 36,452,324 0 无 0
然人
境内非
湖北省三皮罐科技有限公
国有法 0.32 21,980,000 0 无 0
司
人
境内自
苏和平 0.31 21,000,027 0 无 0
然人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能海投”)就股东举报事项进行
询证,汇能海投及其他四方主体均否认存在隐瞒一致行动
关系。
函》:汇能海投与北京盛邦科华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伯
纳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伯纳程芯茂会世 1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内蒙古梵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梵海汇享
长期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除上述以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或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持有上市公司 20.04%股份:
(1)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汇能海投及
其一致行动人违反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买入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的,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对
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
十七条等有关规定,其应当及时编制相应的权益变动报告
书并予以披露;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规定,在汇能海投及其一致行动人
按照规定履行相应权益变动报告并予以公告前及至公告
后 3 日内,不得再行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
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第
让;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4.6
条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履行
报告和公告义务,拒不履行相关配合义务,或者股东存在
不得收购公司的情形的,公司董事会应当拒绝接受该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受其支配的股东向董事会提交的提案或
者临时提案,并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