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6-定 003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巨人网络 股票代码 00255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孟玮 王虹人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 655 号 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 655 号
电话 021-33979919 021-33979919
电子信箱 ir@ztgame.com ir@ztgame.com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688,729,195.66 1,662,199,977.45 182.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44,304,578.07 777,048,091.04 175.96%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071,810,782.09 742,762,741.45 178.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3 0.42 169.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3 0.42 169.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22% 5.87% 7.3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0,378,632,193.39 18,962,948,062.93 7.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824,791,336.25 15,393,247,430.20 9.30%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4,732 0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例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上海巨人投
境内非国有 385,000,0
资管理有限 29.69% 564,205,115 0 质押
法人 00
公司
香港中央结
境外法人 10.40% 197,722,222 0 不适用 0
算有限公司
上海腾澎投
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
(有限合 法人
伙)
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华夏
中证动漫游 其他 1.85% 35,085,406 0 不适用 0
戏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阿布达比投
资局-自有 境外法人 1.24% 23,567,564 0 不适用 0
资金
全国社保基
金一一五组 其他 0.60% 11,414,695 0 不适用 0
合
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国泰中证动
其他 0.54% 10,279,638 0 不适用 0
漫游戏交易
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
基金
浙江华娱网
境内非国有
络科技有限 0.48% 9,039,597 0 不适用 0
法人
公司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高盛国际-
境外法人 0.39% 7,368,378 0 不适用 0
自有资金
张德兴 境内自然人 0.39% 7,336,300 0 不适用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资构成一致行动人。
动的说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浙江华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9,039,597 股;张德兴信
说明(如有) 用证券账户持有 6,672,800 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