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819 公司简称:天能股份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敬请参阅“第三节 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A股 天能股份 688819 不适用
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 证券事务代表
表)
姓名 胡敏翔 佘芳蕾、彭小良
电话 0572-6029388 0572-6029388
办公地址 浙江省长兴县画溪工业园包桥 浙江省长兴县画溪工业园包桥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路18号 路18号
电子信箱 dshbgs@tianneng.com dshbgs@tianneng.com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56,599,582,138.95 44,522,437,538.75 27.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22,325,278,596.23 20,917,121,212.25 6.73
利润总额 350,007,860.73 1,061,914,077.33 -67.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50,008,230.60 588,836,839.06 -74.52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625,889,456.56 1,415,542,798.85 -144.22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9,13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包含转融
持股
持股 限售条 通借出股 质押、标记或冻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数量 件的股 份的限售 结的股份数量
(%)
份数量 股份数量
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 境内非国
司 有法人
长兴鸿昊股权投资合
其他 0.94 9,140,000 无
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兴钰融股权投资合 其他 0.87 8,460,000 无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兴鸿泰股权投资合
其他 0.68 6,590,000 无
伙企业(有限合伙)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其他 0.63 6,096,013 无
司
长兴钰嘉投资合伙企
其他 0.59 5,740,000 无
业(有限合伙)
长兴钰丰股权投资合
其他 0.58 5,640,000 无
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兴钰合投资合伙企
其他 0.58 5,630,000 无
业(有限合伙)
三峡(北京)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三
峡睿源创新创业股权 其他 0.51 4,921,179 无
投资基金(天津)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天能投资管理有
其他 0.41 4,000,000 无
限公司
天能投资为天能控股的一致行动人,均为天能香港 100%
直接持股的企业,均为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天能控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股、天能投资合计持股 100%的天能商业系长兴鸿昊、长兴鸿
说明 泰、长兴钰丰、长兴钰合、长兴钰嘉、长兴钰融 6 家有限合
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不适用
数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天能电池集
团股份有限
公 司 2026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
发行科技创
新公司债券
(第一期)
天能电池集
团股份有限
公 司 2026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
发行科技创
新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69.70 60.99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0.93 14.16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