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6-033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
了调整,授予价格由 13.89 元/股调整为 13.38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
(公告编号:2025-00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曲国霞女
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5 年 3 月 27 日至 2025 年 4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
(四)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 年 4 月 22 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公告编号:2025-019)。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调
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剩
余总股本 397,286,1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 元(含
税),本次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12 日。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的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
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公司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剩余总股本
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5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0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10 月 21 日。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总股本 397,286,1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40 元(含税),
本次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6 年 6 月 19 日,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
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
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价格为: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授予价格调整无需再提交股东
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系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 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
规定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 13.89 元/股调整为 13.38 元/股。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