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5 证券简称:中科电气 公告编号:2026-046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
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编制了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7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
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489.84 万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08 元,共计募集资金 53,288.37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
用 802.1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2,486.2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
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31.4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43030003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110.29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7.20 元,共计募集资金 220,6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
荐费用 2,406.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18,194.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保荐费、承销费增值税
进项税额 136.19 万元已由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以自有资金补足)。另减除募集
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2,354.72
项目投入 B1 52,653.2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875.02
项目投入 C1 278.9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77
项目投入 D1=B1+C1 52,932.1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875.7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98.3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98.34
差异 G=E-F 0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18,141.57
项目投入 B1 184,535.3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74.25
项目投入 C1 4,825.5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90
项目投入 D1=B1+C1 189,360.8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76.15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8,956.9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15.39
差异 G=E-F 28,641.51
注:1、差异系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8,641.51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中科星城”)、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湖南中科星城”)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
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金洲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公司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聘请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为保荐机构,负责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的保荐协议终止,
国信证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泰联合证券
承接。2021年10月14日至19日,公司及子公司贵州中科星城、湖南中科星城和保荐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湖南宁乡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洲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重新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岳阳珍珠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开发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岳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乡支行
及 1 万吨石墨化加工建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岳阳开发区支行
合 计 2,983,397.04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岳阳珍珠山支行
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岳阳分行
料及 4.5 万吨石墨化加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岳阳开发区支行
合 计 3,153,869.42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满足公司业务增长与
业务战略布局所带来的流动资金需求,因此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中科星城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主要是公司技术研发设备等投入,
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因此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
益。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 12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5 年 1 月 13 日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公司对“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
年产 5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产品品类进行了优化调整。为有效解决上述
优化调整所导致的部分工序产线设备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公司将该部分产线设备从募集
资金投资规模中予以调减,调减涉及投资金额 79,507,484.01 元由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湖
南中科星城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将该部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
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1.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1
编制单位: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2,354.72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8.96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932.17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改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本报告期 项目达到预定 本报告期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改变) 总额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中科星城锂电池负极
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 否 6,240.41 6,240.41 0.00 6,255.02 100.23 2022/3/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造项目
材料及 1 万吨石墨化 否 36,114.31 36,114.31 278.96 36,666.15 101.53 2021/8/31 1,067.32 否 否
加工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10,000.00 10,000.00 0.00 10,011.00 100.1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52,354.72 52,354.72 278.96 52,932.17 1,067.3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受下游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市场需求拉动,负极材料行业产销量保持增长态势,但行业竞争依然激烈,加之 2026
年上半年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外协加工费上涨给行业企业带来较大成本压力。虽然公司采取了一系列降本增效措
施,产能利用率处于较高水平,产销两旺,但本报告期上述项目仍未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公司 2020 年 10 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中科星城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原实施地点为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金洲新区泉洲北路。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湖南中科星城负极业务快速发展,原计划
实施地点难以满足本募投项目对空间等特定配套环境条件的要求,同时基于公司新能源材料事业部整体规划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合理布局的需求,充分发挥公司内部资源的整合优势和长沙市湘江新区地域区位优势,进一步提高协同创新能
力和人才吸引力度,湖南中科星城租用中科星城科技的办公楼作为该募投项目的新增实施地点,具体地点为长
沙市湘江新区泉水路与金菊路交汇处亿达中建智慧科技中心 3 号栋。除此之外,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投资总额以及用途均保持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 2019 年 12 月 2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计人民币 5,358.18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43010004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附件 2
编制单位: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8,141.57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25.53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950.7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9,360.82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64%
是否已改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 本报告期 项目达到预定 本报告期
变项目(含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到预计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部分改变) (1) (2) (3)=(2)/(1) 效益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
公司年产 5 万吨锂电池 是 80,000.00 72,049.25 3,127.53 62,955.60 87.38[注] 2022/12/31 1,865.63 否 否
负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年产 3 万吨锂电池负极
材料及 4.5 万吨石墨化 否 91,141.57 91,141.57 1,170.98 71,682.20 78.65[注] 2022/12/31 2,297.26 否 否
加工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是 47,000.00 54,950.75 527.02 54,723.02 99.5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218,141.57 218,141.57 4,825.53 189,360.82 4,162.8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受下游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市场需求拉动,负极材料行业产销量保持增长态势,但行业竞争依然激烈,加之 2026
年上半年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外协加工费上涨给行业企业带来较大成本压力。虽然公司采取了一系列降本增效
措施,产能利用率处于较高水平,产销两旺,但本报告期上述项目仍未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59,826.44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2-251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形,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
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2023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建
设支出金额为 145.16 万元。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同意子公司贵州中科星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6 年 4 月 21 日,
湖南中科星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8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募集资金账户,贵州中科星城使用闲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置募集资金 2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子公司贵州中科星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9,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基
础上,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补充使用人民币 97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全资子
公司贵州中科星城补充使用人民币 301.51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6 年 4 月 28
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5 日止。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湖南中科星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9,340.00 万元,贵州中科星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9,301.51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该项目厂房主体及主要产线已建设完成并投产,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低主要系部分工程尾款、设备分段支付款项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
付相关款项。
附件 3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改变后项目 改变后的项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拟投入募集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 是否达到 目可行性是
改变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资金总额 实际投入金额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
(2) (3)=(2)/(1) 期
(1) 重大变化
湖南中科星城石墨 湖南中科星城石墨
有限公司年产 5 万 有限公司年产 5 万
吨锂电池负极材料 吨锂电池负极材料
生产基地项目 生产基地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54,950.75 527.02 54,723.02 99.5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127,000.00 3,654.55 117,678.62 1,865.63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和 2026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基于公
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公司对“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年产 5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生
产基地项目”产品品类进行了优化调整。为有效解决上述优化调整所导致的部分工序产线设备利用率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不高的问题,公司将该部分产线设备从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中予以调减,调减涉及投资金额
并将该部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调整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锂电池负极材料产品的产能规模,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和 2026 年 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受下游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市场需求拉动,负极材料行业产销量保持增长态势,但行业竞争依然激烈,
加之 2026 年上半年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外协加工费上涨给行业企业带来较大成本压力。虽然公司采取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了一系列降本增效措施,产能利用率处于较高水平,产销两旺,但本报告期上述项目仍未达到预计效
益。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该项目厂房主体及主要产线已建设完成并投产,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低主要系部分工程尾款、设备分段支付款项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
付相关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