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55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2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
事 7 名(其中董事康耀伦先生、董事沈飞先生、独立董事沈锦霞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
议)。会议由董事长杨裕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与格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半年
度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编制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
认为: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
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合理回报的基础上,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 92,26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 27,680,010.0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
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6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半年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4 票。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长杨裕镜、董事游仲华、董事康耀伦、董事沈飞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为满足公司长远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惠柏
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简称“珠海惠柏”)拟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位于珠海经济技术
开发区约 34 亩工业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为 50 年(具体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
珠海惠柏取得前述土地使用权后,拟在该地块投资建设“2,000 吨 1,2-二硫戊环基-3-戊酸(硫
辛酸)技术改造生产项目”(暂定名,以最终备案项目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项目”
)。投
资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1.30 亿元(含土地出让金、建筑工程、装修款、设备购置费等,
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同时
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签署协议、土地摘牌、项目建设、环评等与本事项相关
的一切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拟
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备查文件
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