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6-065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授予
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内离职已不符合激
励对象资格;另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结果未达标不满足行权条件,公司需
注销上述对应部分的股票期权。同时,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
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5年6月13日,公司在内部邮箱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
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2日。截至公示期满,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5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
(五)2025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232.70万份股票期权,向164名激励对
象授予2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及独
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说明
(一)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实施完成了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3,836,0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不送红股。根据《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
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发生派息的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行权价格调整的原因及依据,调整结果如下:
P=P0-V=11.92 元/份-0.025 元/份=11.90 元/份(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1.92 元/份调整为 11.90 元/
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
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
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的部分由公司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1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
行权等待期内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另有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结果未
达标,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第一个行权期不满足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
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8.9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配已实施完
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股
票期权价格调整及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
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
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
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