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6 年 8 月修订)
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信息报送
和使用管理的规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下设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
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尚未披露的年报、半年报、季报;
(二)公司股利分配方案或者增资的计划;
(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四)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购置、出售资产的决定;
(五)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六)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七)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八)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九)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等形成
的相关决议;
(十)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一)公司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二)公司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十三)公司尚未公开的并购、重组、定向增发、重大合同签署等活
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等相关重大事项;
(十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
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制度所指“尚未公开的信息”是指公司尚未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规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正式公开的信息。
第四条 董事会是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对
外信息报送和使用工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领导的证券部是公司对外信息
报送和使用的日常管理部门。公司各归口单位或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规
定履行外报程序。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及流程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
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公布前,不得
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网站、业绩座谈会、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
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
披露流程。
第七条 公司在年报披露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
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出的年度统计
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
第八条 公司依法对外报送的,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
书面提醒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相关人员(以下简称
“相关报送人”)依照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
或其他外部单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的,或公司在进行申请授信、贷
款、融资、商务谈判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未公开的重
大信息、财务数据等,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
记在案备查,并及时将上述信息报备公司证券部。具体登记制度依照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对外信息报送的具体流程如下:
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附件一),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并由
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对外报送信息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主
管领导对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董事会秘书对报送信息的
合法性负责。
函件(附件二),并要求对方接收人员签署回执(附件三),回执中应列
明使用报送信息的人员情况。
信息报送回执》原件留本单位存档,复印件交由董事会秘书存档备查,证
券部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
第三章 责任追究及处罚
第十条 如外部单位或个人因保密不当致使公司重大信息泄露,公司应
在获得信息后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
条款,同时督促外部单位和个人遵守本制度的相关条款。如公司内部单位
或人员违反本规定对外报送信息,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如相关单位或
人员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本公司的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
失的,本公司将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相关单位或人员利用所获取的未
公开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本公司将依法收回其
所得的收益;如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如本制度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产生
冲突的,参照新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并适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三条 本制度的三个附件,为本制度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起施行。
附件一:
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
报送单位信息及部门
接收信息单位及部门
报送时间
报送依据
对外报送信息内容及经
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报送部门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财务部门负责人意见
(如适用) 年 月 日
单位主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董事会秘书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填制说明:
门名称;分公司报送本表时,填写分公司名称及部门名称;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时,填写公司名称及部门名称;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报
送本表时,可采用传真方式。
送文件附后。
附件二:
保密提示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上市公司未公开披露前的信息
应属内幕信息,上市公司应对内幕信息的报送和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
公司此次报送的相关材料属于未披露的内幕信息,现根据相关监管要
求,重点提示如下:
人,负有信息保密义务;在相关信息披露前,不得泄露材料涉及的信息,
不得利用所获取的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本公司报送的未公开信息,除非本公司已经披露该信息;
信息泄露,应立即通知本公司;
生信息泄露时调查之用;
公司报送的未公开信息,致使本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要求
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其获取的未公开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
买卖公司证券的,本公司将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并追究法律责任;如涉嫌
犯罪的,本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提示。
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附件三:
对外信息报送回执
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收到你公司报送的以下文件,并已知《保密提示函》有关内容:
我单位上述信息使用人员情况如下:
深圳证券交易所
姓名 单位及部门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票账号
特此回执。
信息接收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