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各项预算管理
职能,全面协调、引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充分发挥预算管
理的导向和控制作用,保障发展战略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财政部《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定义
全面预算是关于公司在一定的时期内各项业务活动、财务表现等方面的总体预
测,由业务预算和财务预算构成。
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中的一切现金收支和非货币性资源的
增减变化均应纳入预算的范畴,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的预算周期为每
个会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也称年度预算。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预算组织机构
第四条 公司预算管理组织机构自上而下,主要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党委会、预
算管理领导机构、预算管理办公室(资产财务部)、专项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及预算执
行单位。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预算管理的权力机构,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第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确定公司年度经营方向、重大经营原则及预算管
理总体要求,审议公司重大资本支出事项,监督检查预算执行情况。
第七条 党委会对涉及“三重一大”的预算事项进行前置研究。
第八条 预算管理领导机构由管理层组成,是全面预算管理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机构,由执行委员会行使预算领导机构职责,在董事会授权下行使以下职责:
(一)组织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建设,审议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有关预算管理规定
等文件;
(二)审议、确定预算目标、预算编制方针和程序;
(三)审议各预算责任单位编制的预算草案,并就必要的修改与调整提出意
见;下达正式预算;
(四)研究制定实现预算管理目标的重要措施,并安排落实;
(五)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六)审议批准公司预算执行的重大偏差分析,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
(七)审议批准除公司净利润指标外的预算调整;
(八)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预算调整事项。
第九条 预算管理领导机构根据全面预算管理需要,下设预算管理办公室,由资
产财务部行使预算管理办公室职责,全面负责预算管理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规定等相关文件的拟订和报批;
(二)为各预算责任单位的预算管理提供咨询,协调公司预算管理中的各项事务;
(三)根据预算目标向各预算责任单位分解、下达预算目标,组织编制公司年度
预算;
(四)预审各预算责任单位草案,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五)汇总预算,并向预算管理领导机构提出审批重点和建议;
(六)对预算执行过程实施监督和控制,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七)定期向预算管理领导机构提交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反映预算执行中的问题,
并为预算管理领导机构进一步决策拟订备选方案;
(八)根据预算实际执行情况,提出调整预算指标的建议和方案,及时组织预算调
整;
(九)负责检查落实公司预算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落实预算改进工作;
(十)根据需要组织预算专题调研;
(十一)根据预算制度,出具预算考核结果;
(十二)负责预算管理的其他日常工作。
第三章 预算的编制
第十条 全面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
各预算责任单位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工作计划,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工作
重心,综合考虑预算期内国内外经济政策及市场环境要素,遵循“收入积极、费用从
紧、现金平衡”的原则要求,以效益为中心,以成本费用控制为重点,按管理级次上
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平衡汇总,有序开展预算编制工作。
第十一条 全面预算编制程序。公司全面预算的编制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
制、归口管理、逐级汇总”的原则进行编制。具体编制程序如下:
(一)下达目标。每年末预算管理领导机构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下年重点工
作,评议、确定下一预算年度的预算目标,提出预算编制的方案并下达至各预算责
任单位;
(二)编制上报。各预算责任单位按下达的预算目标,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
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执行情况,编制下一年度预算初稿,并上报预算管理办公
室;
(三)审核平衡。预算管理办公室对各预算责任单位上报的预算数据进行审
核、分析、汇总,提出综合平衡的建议,并及时反馈相关单位修正调整,形成年度
预算草案;
(四)预算审批。年度预算草案报预算管理领导机构审核,通过后报董事会审
议,股东会审批;
(五)预算分解。按照股东会审批的年度预算,预算管理办公室按规定逐级分
解至各预算责任单位执行。
第四章 预算的执行、控制与分析
第十二条 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各预算责任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项目和预算
金额严格执行。
第十三条 在《公司章程》等相关批准范围内,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和控制公司
全面预算。
第十四条 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制度。采用全面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和专题分析
报告两种形式。
全面预算执行分析报告采用定期编制的形式,全面、系统地报告各预算责任单位
的预算执行进度和结果。
专题分析报告是对重大预算差异的调查研究报告,不定期编制。
第十五条 建立全面预算管理报告制度,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预算责任单位
分析预算执行偏差原因,研究、落实全面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第五章 预算的调整
第十六条 全面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
变化或出现不可抗力的因素等致使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预算执行结果
产生重大偏差的,可申请调整预算。
在预算执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调整预算:
(一)董事会调整公司发展战略,需重新制订公司经营计划;
(二)董事会决定追加(或缩减)任务;
(三)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相应预算;
(四)国家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五)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六)不可抗力的作用;
(七)经董事会确认的应该调整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董事会在股东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范围内行使预算调整权;预算管理领
导机构在董事会批准的预算范围内行使预算调整权。
第十八条 全面预算调整程序分为自上而下预算调整及自下而上预算调整。自上
而下预算调整由董事会下达,自下而上预算调整由各预算责任单位按规定程序向预算
管理办公室提出调整申请,由预算管理办公室审核汇总后上报预算管理领导机构审议。
第六章 预算考核与激励
第十九条 全面预算考核包括预算工作质量考核及预算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考核
结果纳入年度绩效。具体考核实施办法由预算管理领导机构另行制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执
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本制度由董
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