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现将会
计估计变更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燃气发电机组及有关设备
的折旧年限由 13 年变更为 20 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规定,公司定期对固定资
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受广东省电价政策调整影响,燃气发电机组综合电
价政策取消变动成本补偿,同步提高容量电价,引导燃气机组逐步向基础保
障与系统调节并重的电源定位转型。受此政策导向影响,公司燃气机组发电
利用小时数持续回落,设备实际运行时长相应缩减,设备使用年限将进一步
延长。
为了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使用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业
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求,公司根据自身固定资产的使用现状、设计使
用寿命,并结合行业状况,对天然气发电及其相关设备的预计可使用年限进
行了梳理和复核。
鉴于与行业内同类型上市公司的折旧政策相比,同时结合公司资产实际
使用情况,公司天然气发电及其相关设备的现行折旧年限偏低。公司拟调整
天然气燃机及其相关设备折旧年限。具体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调整前折旧年限(年) 调整后折旧年限(年)
燃气发电及其相关设
备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拟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
整,不会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以前年度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按照公司 2026 年 4 月 1 日的固定资产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影响如
下:
元。其中,2026 年 4 月至 6 月减少固定资产折旧费约 1.19 亿元;
加约 2.15 亿元。其中,2026 年 4 月至 6 月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
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对 2026 年度及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未
来实际发生情况,最终影响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进行的合理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客观、真实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