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8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20 号》(财会〔2026〕7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20 号”)相关规定进行
的变更,该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
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
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
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变更后的
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
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
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