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7 证券简称:哈焊华通 公告编号:2026-032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
会〔2025〕32 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
(财会〔2026〕7 号)的要求变
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
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号>的通知》
(财会〔2025〕32 号),该解释中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
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
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号>的通知》(财会〔2026〕7 号),该解释中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的评估”、
“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自
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
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
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是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