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2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威星智能”)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6 年
度内拟与关联方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公司、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燃科技”)及直接或间接控制中燃科技的其他组织及上述组织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深圳市睿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荔科技”)、
苏州吾爱易达物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吾爱易达”)等发生采购原材料、销
售产品及提供服务等关联交易,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76,000 万元,其
中向关联方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 15,000 万元,向关联方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后,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黄华兵先生回避表决,
出席会议的其余 6 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二)本次新增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宁波聚
衡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衡能源”)采购塑料部件等产品及相关服务,
业务规模合计不超过 1000 万元。故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6 年新增与关
联方日常关联交易 1000 万元。
该《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经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出席会议的 7 名非关联董
事全票表决通过。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
关的关联股东须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
部门批准。
(三)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易定价 预计金额
易类别 已发生金额 额
原则
向关联 宁波聚衡能 采购塑料部件
人采购 源设备有限 等产品及相关 市场价 1000 0 -
商品 公司 服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宁波聚衡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衡能源”)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横河镇石堰村
法定代表人:杨海峰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MAKJ6EXH0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6 年 7 月 14 日
业务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
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
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阀门和旋塞研
发;阀门和旋塞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
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塑料制
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
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有色金属铸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
品研发;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
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
仪表制造;仪器仪表修理;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
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
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
软件开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
售;机械设备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池销售;
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模具销售;模具制造;汽
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聚衡能源主要股东情况:宁波聚丰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1%;公司全资控
股子公司杭州星达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达能源”)持股 49%。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张妍女士(十二个月内曾为公司董事)在聚衡能源担任董事职务,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聚衡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方。且公
司全资子公司星达能源持有聚衡能源 49%股权,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认定的关
联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所需,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经查
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聚衡能源尚未发生交易,
公司认为其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聚衡能源采
购塑料部件等产品及相关服务,业务规模合计不超过 1000 万元。本次关联交
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尚未就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签署相关协议,后续将根据业务需求,
在上述审批的额度范围和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签署相关的合同文件。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日常经营所需,旨在借助关联方资源优势,促进业务发展。
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新增 2026 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按内部相关制度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
审查并在交易执行中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在此前提下,我们认为该等关联
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
我们同意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
会议。该事项已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系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允、
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公司在后续交易实际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控制交易价格的
公允性,并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在此前提下,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