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1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离任暨增补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情况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独立
董事谢会丽女士及独立董事张凯先生自 2020 年 9 月 11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连续任职时间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谢会丽女
士及张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
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谢会丽女士及张凯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
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谢会丽女士及
张凯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
董事就任前,谢会丽女士及张凯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
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已提名邓见先生、
吴建海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会丽女士及张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应当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将做好工作交接。
谢会丽女士及张凯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在任职期
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邓见先生、吴建海先生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离任暨增补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建海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2026 年 8 月 25 日,邓见先生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取得
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详见公司同日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
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同意在股东会选举
通过邓见先生、吴建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后,邓见先生将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吴建海先生将担任公司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成员。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建海: 男,1979 年 7 月出生,浙江宁波人,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
(非执业)、注册税务师(非执业)、中级会计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及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1 年至 2006 年任职于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审计
员,主导及参与多家企业 IPO 审计及上市公司年度审计项目;2007 年至 2008 年
任职于阿里软件(上海)有限公司,任会计主管;2008 年至 2016 年任职于宝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主持公司
IPO 及上市后资本运作与信息披露工作;现任杭州亨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亨石
控股(杭州)有限公司、翎品汇(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建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
人民法院网,吴建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建海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邓见: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
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学教授,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2007 年 3 月博士毕业
于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随后留校工作,从事流体力学仿真及流动测量方面的
教学与科研工作。2012-2014 年剑桥大学应用数学与理论物理系访问学者,2018
年 10-12 月牛津大学物理系高级访问学者。曾主持国家重点研发、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等项目。发表论文 80 余篇,授权国家发明和实
用新型等专利 10 余项。承担中核集团、中船集团等多家重点行业单位委托课题,
在流动仿真、计量与控制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理论和实际经验。
截至本公告日,邓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
民法院网,邓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邓见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