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6-072
债券代码:127111 债券简称:金威转债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公司及实施
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药业”)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按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7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67 号),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2,923,948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129,239.48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8,125.87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全部到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4844 号《验资报告》。公
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机构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经公司董事会决议调整及募投项目
变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计划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万吨油脂
项目
合计 147,883.52 128,125.87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
及实际资金安排,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金达威药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按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71,272.43 万元,剩
余募集资金加上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 57,091.50 万元,其中未到期理财产
品 51,603.37 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余额 5,488.13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
分阶段投入,因此现阶段募集资金会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形。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且保证不影
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
投资品种,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根据实际需要实施,最大额度不超过 5.7 亿元。公司
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
理事项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
(一)投资目的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前期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等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在持
有期限可随时转让的产品。
主要品种为本金在完全安全的基础上可能获得更高收益的银行结构性存款、
可转让大额存单、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产品特性安全可靠、符合监管要求、
期限灵活。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
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
过现金管理额度;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
际情况行使与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相关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
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
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
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收益凭证或其他保本型产品计
划,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
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
他用途。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日常运
营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
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
在持有期限可随时转让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
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
(二) 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金达威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金达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