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6 0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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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6-064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有效地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并提高公司
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和衍生品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套期保值业
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以套期
保值为原则,不存在投机性操作,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 交易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
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
限于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外汇汇率及利率。
  ? 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远期、掉期等金融工具。
  ? 交易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外正
规的场内或场外交易场所,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
等金融机构。
  ? 交易额度: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最高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
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及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该等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该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旨在
规避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仍可
能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等,公
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的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地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并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
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和衍生品的套期保值
功能,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
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以套期保值为原则,不存在投机性操作,符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期货、期权、远期等作为套期工具。公司的原材料和外
汇业务与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性,公司的业务与套期工
具之间存在明确的风险相互对冲关系。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以及汇率的变化给公司
的经营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而通过套期保值操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锁定价格
和汇率,降低风险敞口。通过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应对风
险,稳定公司的经营业绩,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
  (二)交易金额
  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外
币折算人民币汇总),即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持仓合约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预计动用的最高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
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
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
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和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外汇汇率及利率,业务工具包括但不限
于期货、期权、远期、掉期等金融工具。交易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郑州商品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外正规的场内或场外交易场所,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
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随着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项目投资建设成本、原材料价格及外汇汇率
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市场风险明显增
加。因此,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期货和衍
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生产经营及财务的稳
健性。
  (五)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
批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该等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
则》
司章程》《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
可以规避价格、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
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套期保值损失;
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
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福莱特玻璃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和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标和原则、组织体系和授权、业务开展要求、日常管理等相
关内容。
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跟踪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
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公司将积极寻求展期
等风险对冲产品,严格控制市场波动风险。
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业素养。
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进行检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和监督期货和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按相关规则要求适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影响
  公司是目前国内领先的玻璃制造企业,主营业务为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
程玻璃和家居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玻璃用石英矿的开采和销售。一方
面,公司产品的成本主要由原材料和燃料动力所构成,随着国际能源及基础材料
价格的波动,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另一方面,公司部分交易以
外币结算(主要币种包括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及澳元等),随着国内
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产生波动,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使得公司面临汇率波动
风险。基于公司实际生产及外汇收支业务,交易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
面与公司经营相匹配,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和外汇波动带来的风
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
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提高资金管理效益。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用指南要求,对上述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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