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48 证券简称:锡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
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及《关于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通知》(财会〔2026〕7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
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
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
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
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
释实施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基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
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及《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
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
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