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6 0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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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
               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西
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88,739.703329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 100%股权),并向不超
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
定价尚未确定。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本次交易预计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同时,本次交易
涉及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因此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
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海南定恒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定科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宁波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均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
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交易对方
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为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实际控制人为陶春风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宁波定
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仍为陶春风先生。本次交易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重组上市。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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