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6-50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
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根据财
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法定变更。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解释第 20 号>的通知》(财会〔2026〕7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关
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相关内容,该
解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该解释施行日
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公司应当根据准则解释第 20 号进行
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自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适用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文件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
第 20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
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