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6-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 月 11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9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的
任意时间。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提案
提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以上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
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议案为特别决议事
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
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出具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以以邮寄回执或传真回执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 2026
年 9 月 9 日(星期三)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上午 9:00 至下午 4:00。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请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持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
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苏恺愉
联系电话:0573-84778878
传 真:0573-89119388
电子邮箱:securities@tanac.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田中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
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
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附件 2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田中精机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
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