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6 00: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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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6-080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
币 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
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7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市场情况合理实施了回购,根据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安排及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同意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64%,最高成交价为 38.97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38.9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948,109 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7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
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 日披露
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
价为 38.9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006,300.0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
交易费用)。
  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
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情况与经董事会审议
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 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提前届满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根据市场情
况合理实施回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超回购方案中回购
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上述情况符合公司既定
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
在差异。鉴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能够满足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规模,
公司总经理经慎重考虑决定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 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丰富公司的
长效激励机制,有效激励公司核心团队成员,确保公司核心团队成员与公司一道
长期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助力公司长远
健康发展。
  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地位。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自 2026 年 7 月 7 日公司披露本次回购方案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蕾、李婷华分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部分股票,
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交易方式     交易日期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数量(股)
       集中竞价买入   2026-07-23         47.69   10,000
 张蕾
       集中竞价买入   2026-07-21         45.98   20,000
李婷华    集中竞价买入   2026-07-21         45.79   10,000
  公司已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5)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存
在在回购期间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进行了充分信息披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的行为。
  除上述两名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
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 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 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成。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占比                     占比
                (股)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2,596,497        13.06% 102,626,497     13.06%
  无限售条件股份      683,122,288        86.94% 683,092,288     86.94%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897,188         0.24%    4,147,588     0.53%
   股份总数        785,718,785       100.00% 785,718,785    100.00%
  七、 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 2,250,400 股股份中,有 2,240,812 股股份将按照回购股份用
途,与公司 2026 年 3 月实施完毕的回购计划(公告编号:2026-019)项下回购
的 1,897,188 股股份,合并用于公司 2026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
源。前述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将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
属条件后,按激励计划的约定办理股份归属过户手续。若本次回购取得的股份,
未能自披露本次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之日起三年内完成转让,公司将依
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并对尚未转让的股份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
政策做出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
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做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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