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2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
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及合理估值水
平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
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
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股票回购专项
贷款资金)。回购价格上限为122.69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的
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
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
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
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中心发出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