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8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为积
极响应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导向,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降低融资成本并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
科技创新债券。本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注册规模及发行安排
本次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并将根据公司
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市场环境在注册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最终
注册额度将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二)发行期限
本次债券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科技创新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具体期限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决定。
(三)发行利率
本次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发行时的市场
状况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以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四)发行对象
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五)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
息负债、补充营运资金、研发投入、并购重组(含参股型)及项目建设等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六)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科技创新债
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了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相关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核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公司本次
科技创新债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
况,制定和实施本次科技创新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科技创新债
券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总额、发行期限、发行利率、
发行时机、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额度、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具体使用等与本
次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或更换参与本次发行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三)负责制作、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根
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四)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
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五)根据本次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实际进度及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决定和调
整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包括具体用途及金额等事项;
(六)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
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如需),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宜;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全部事宜;
(九)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科技创新债券注册、发
行及存续期间内持续有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为本次发行债券的获授
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授权时效以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
公司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债券有关的事务。
三、本次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影响
若本次科技创新债券成功发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有效改善公
司现金流状况,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同时依托市场化定价机制降低综合融资
成本,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审议程序
本次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
审议。公司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