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得装备”)于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
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处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
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
意见书。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
律意见书。
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
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85,461,3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1 元(含税)。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已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实施完毕,根
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二)调整结果
调整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P=P0-V=16.12-0.10=16.02 元/股。
根据公司 2023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
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
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实施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