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鉴于公司因 2025 年度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 2025 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