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亿精密: 董事会多元化管理制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6 00: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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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223     证券简称:荣亿精密      公告编号:2026-047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多元化管理制
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董事会人员构成,丰富董事会决策视角,提升董
事会决策客观性、科学性与独立性,防范单一思维带来的经营风险,保障中小投
资者权益,助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覆盖董事提名、选
聘、换届、履职评估、人才储备全流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为本制度执行主管机
构,董事会对制度实施、年度检讨负最终责任。
     第三条 核心原则
一标准,同时统筹董事会整体多元化结构,不单独以多元化指标作为任免唯一门
槛;
维度平衡,随公司发展、董事会换届持续调整;
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等法定硬性监管要求,依托历次换届循序
渐进提升多元化水平,设立可量化阶段性目标;
露董事会多元化构成现状、制度落实情况与优化计划。
           第二章   董事会多元化核心维度与量化目标
     第四条 多元化评价维度
  公司搭建六大多元化评价体系,提名委员会遴选董事候选人时逐项评估:
  董事会至少设置 1 名女性董事,积极推动女性董事选聘与储备,持续优化董
事会性别结构,提升治理包容性。
  确保董事会整体覆盖财务会计、法律合规、产业技术、经营管理、风险控制、
投融资等核心专业领域,保障董事会具备全面履职能力,严格配置会计专业独立
董事。
  构建老中青合理梯队,兼顾资深管理经验与年轻创新视野,避免年龄结构单
一、思维固化。
  兼顾内部经营管理人才、行业技术人才、外部资本市场、审计法律、产业上
下游等不同从业背景,提升决策视野广度。
  严格保障独立董事法定占比,保证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 1/3,规范独立董事
任职期限,合理控制董事连任周期,保持董事会独立、审慎、客观的决策属性。
  兼顾学术研发、实业经营、投行审计、政府监管等不同从业路径,丰富决策
视野。
  第五条 分阶段量化管理目标
配置合规;完善董事会专业结构覆盖,补齐财务、法律、产业技术专业能力短板。
化;建立常态化外部优秀人才引入机制与董事后备人才库,稳步提升董事会整体
多元化、专业化、独立化水平。
          第三章   多元化董事选聘与提名管理流程
  第六条 候选人筛选规则
  提名委员会在董事筛选过程中,结合董事会现有结构,综合评估候选人专业
能力、职业素养、行业经验及多元化适配性,优先选聘能够补齐董事会结构短板、
丰富决策视角的候选人,提升董事会整体治理效能。
  第七条 换届与董事轮换机制
段启动正常轮换,持续优化董事会结构。
           第四章   履职评估、培训与人才储备
  第八条 年度多元化履职评估
  公司将董事会多元化建设成效、董事差异化履职贡献纳入年度董事履职评价
体系,结合董事专业优势、独立意见、决策贡献开展综合评估,作为续聘、换届
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多元化专项培训
  定期组织董事分层培训:财务合规、北交所资本市场规则、产业前沿技术、
ESG治理、风险管理,弥补董事会现有专业短板,提升多元董事协同决策能力。
  第十条 后备人才库建设
部人才;
选,打通内部人才上升通道。
           第五章   制度监督、检讨与信息披露
  第十一条 年度检讨机制
  提名委员会每年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复盘检讨,总结董事会多元化结构现
状、存在不足及改进计划,形成年度工作复盘报告提交董事会。
  第十二条 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董
事会多元化组成情况、本年度多元化制度执行情况及后续优化安排,保证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 监督问责
  审计委员会对本制度落地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若提名委员会未落实多元化遴
选要求、董事会结构长期单一,审计委员会可出具监督意见,提请董事会调整选
聘方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如与日后发布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冲突时,按届时有效的规定
执行,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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