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固
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固锝”或“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
司规范运作》
有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苏州固锝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44 号)核准,苏州固锝电子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A 股 )
到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874,221,598.28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证券登记费用等发行费用 15,223,313.53 元(含不
可抵扣的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1,576,684.73 元。以上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184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小信号产品封装与测试”实施主体从江苏固德电
子元器件有限公司变更为苏州固锝,将“苏州晶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太阳
能电子浆料 500 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8 年 8 月,将“小
信号产品封装与测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7 年 2 月,具体详
见 2026 年 5 月 23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相关事项均出具
了专项核查意见。
截止目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总投资额 承诺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万元) 资金(万元)
苏州晶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 苏州晶银新材料
产太阳能电子浆料 500 吨项目 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固锝创新科
技开发有限公司
合 计 128,929.00 88,680.00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基本情况
本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基于市场变化情况及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在全资子公司苏州晶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银新材”)持续推进
“固锝(苏州)创新研究院项目”下“新材料开发平台”相关课题的研发。因此,
考虑研发项目的延续性及开发效率,经公司综合评估、谨慎论证,拟将“固锝(苏
州)创新研究院项目”由苏州固锝创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单独实施变更为由苏州
固锝创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苏州晶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实施,从而更有
利于本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固锝(苏州)创新研究院项
目”的实施主体变更前后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实施主体 变更后实施主体
固锝(苏州)创新研究院项 苏州固锝创新科技开发有限 苏州固锝创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目 公司 苏州晶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
投项目变更前后的实施主体均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法人主体,不属于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发、销售、安装:电池片、电池组件;电子浆料、电池片、电池组件领域内的技
术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以及相关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原因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晶银新材,是一家致力于新能源、半导体及
通信领域的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备高效的研发体系、优
秀的人才储备、丰富的专利成果。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事项,是公司基于
市场变化情况及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变更有利于本项目顺利
进行,且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系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不构成募集资金
用途的改变,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
实施主体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及项目实际开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
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且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委员会认为本次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变更系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的改变,未
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苏州固锝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
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谭思敏 刘慧娟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