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6
债券代码:123268 债券简称:本川转债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通知》(财会〔2026〕7 号)(以
下简称《解释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执行的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性质及原因
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
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并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
露”等相关内容,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
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 19 号》《解释第 20 号》规定。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
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