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0 证券简称:锡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08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
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忠良先生、李明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陈锦红先生、金炎先
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陈锦
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丰富的财务会计专业从业经验,符合独立董事专业任职
要求。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已对上述全部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从业履历、
合规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核查,确认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金炎先生、陈锦红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
提名的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均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
续任职时间未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提名的候选人中,
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相
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
董事候选人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后,将与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
董事义务和职责。
刘志庆先生、黄建康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
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于成都科技大学铸造专业,获学士学位。1991 年 9 月至 2000 年 12 月曾在无锡动力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铸造分厂技术厂长、分公司总经理;2001 年 1 月至 2005 年 1 月担
任忠良铸造厂总经理;2005 年 2 月至 2020 年 9 月担任锡南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李忠良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日其直接持有公司 5,114.69 万股,直
接持股比例为 51.15%,并通过无锡锡南融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
公司 0.28%的股份。李忠良先生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明杰先生系父子关系,与沈国林
先生的妻子是兄妹关系,除此之外,李忠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忠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于亚利桑那大学,本科学士学位。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10 月在无锡摩比斯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担任开发部职员;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9 月在锡南有限担任总经理助理。
李明杰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忠良先生之子,除此之外,李明杰先生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截止本公告日其直接持有公司 885.66 万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8.86%的股份,并
通过无锡锡南融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0.09%的股份。李明杰
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简历
年 9 月至 1995 年 8 月任罗定市水轮机厂会计;1995 年 9 月至 1998 年 9 月任罗定市综
合化工总厂销售经理;1998 年 9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广东罗定制药厂会计;2002 年 4
月至今任江顺科技财务总监;2022 年 12 月至今任江顺科技董事;2023 年 4 月至 2025
年 6 月任江顺科技董事会秘书;2026 年 2 月至今任江顺科技副总经理。
陈锦红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科学历,律师。任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滨江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宁波农珣诺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江阴市
澄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金炎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